安全疏散设施是在火灾时保证人员迅速撤离火场的消防设施,包括安全出口、疏散走道、疏散楼梯、疏散指示标志等。建筑内疏散走道和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m,安全出口和疏散出口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m。不超过6层的单元式住宅一侧设有栏杆的疏散楼梯,其最小宽度可不小于1m。高层住宅建筑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2m。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室外疏散小巷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m。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的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一般情况下,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第五十四问:什么是避难层?
在超高层建筑中,避难层是一种特殊的安全疏散设施。它是超高层建筑中专供发生火灾时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封闭式的避难层,周围设有耐火的围护结构(外墙、楼板),室内设有独立的空调和防排烟系统,如在外墙上开设窗口时,应采用防火窗。这种避难层设有可靠的消防设施,足以防止烟气和火焰的侵害,同时还可以避免外界气候条件的影响。为保证避难层在建筑物起火时能正常发挥作用,避难层应至少有两个不同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其上下层应错位或断开布置,这样楼梯间里的人都要经过避难层才能上楼或下楼,为疏散人员提供了继续疏散还是停留避难的选择机会。同时,使上、下层楼梯间不能相互贯通,减弱了楼梯间的“烟囱”效应。楼梯间的门宜向避难层开启,在避难层进入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明显指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