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貌似“不错”
目前,美国国安局以“国家安全”为由头,向所有在美国境内运营的电信运营商施压,要求他们提供所有用户的通话记录,国安局随后会保留这些数据5年时间。
但白宫认为,5年时间过长,可减少至18个月。
由于美国现行联邦电信相关法律规定,所有电信运营商必须保留用户通话信息18个月以上,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调用所需,因此,白宫的这一建议实际上可视作是叫停了针对美国电信用户的电子监视项目。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政府高级官员说,奥巴马总统将向国会“提交一份听起来不错的建议,一方面确保政府不再收集或持有这些信息,另一方面保证在国家安全需要时拥有获得信息的渠道”。
电信企业不干
但奥巴马的这一意愿仅仅是“听起来不错”,因为它不仅不受电信运营商欢迎,在国会也不见得受待见。
自美国监听丑闻被国安局承包商前雇员爱德华·斯诺登披露以来,几轮有关监听、监视的风波在美国政府、国会和电信运营商之间搅闹不休,各有所见。
美联社说,仅去年12月,美国政府就与电信运营商之间就电子监视项目展开多轮对话,但电信运营商的抵触情绪颇高。
电信运营商普遍不愿意从国安局手中接手监视和保留用户通话记录的担子。一些电信企业的高管表示,电信运营商无法确保保存这些数据的安全性,同时,在个人隐私方面,电信运营商拿捏不好。
电信运营商最大的考虑是,一旦接过这副挑子,成本必然大幅上升。
国会质疑者众
在国会两党间,叫停监视项目的反对者和质疑者也不在少数。
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黛安娜·范斯坦认为,监视项目应当按现有模式继续进行。她说,除非新方案能够在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间找到平衡,否则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不会支持。
《纽约时报》说,虽然奥巴马即将提出新提议,但监视项目在未来3个月内不会立即终结,因为国会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就新方案的细节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