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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销售主管动粗 购房白领挂彩
当事人及房产销售公司共同赔偿伤者费用
李鸿光 宋宁华


    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宋宁华)白领欧阳小姐兴冲冲去办理购房手续,却和销售主管王森发生冲突,多处“挂彩”。为此,欧阳小姐把王森、销售商瑞和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瑞和公司)及房产开发商丽都置业公司(以下简称丽都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昨天,静安区法院一审判决由王森及瑞和公司赔偿欧阳小姐医疗费、交通费和误工费总计人民币1106.13元。

  开心买房 不幸被打  

  2005年7月13日下午,欧阳小姐前往丽都城销售中心办理购房手续,与瑞和公司销售主管王森相遇,因双方此前就发生过争执,话不投机半句多,这次“狭路相逢”再度发生冲突,导致欧阳小姐受伤。

  今年3月,欧阳小姐起诉到法院,称那天自己一人前去办购房手续,王森却对自己百般刁难,故意不办理,还殴打自己,造成其头部、手臂和臀部多处受伤,要求3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财物损失及抚慰金1.7万余元。

  王森经传唤未到庭,瑞和公司承认当时欧阳小姐与王森有过争吵,但王森并没有殴打过她,认为欧阳小姐的伤是她殴打别人时自己造成的。特别是关于财产损坏的起诉,当初派出所制作的笔录中均没有反映,故公司不愿承担赔偿责任。

  而丽都公司辩称,已将商品房销售工作委托给瑞和公司,销售商雇员王森与欧阳小姐的冲突与公司无关。

  殴打是实 赔偿有限  

  法院认为,欧阳小姐是在与王森的争执中受伤,有验伤通知、病史资料及派出所调查笔录为证,瑞和公司认为欧阳小姐的伤势是自己用力不当所致,对此仅提供了员工的书面证词,法院无法采信。

  考虑到王森与欧阳小姐原先就有积怨引发冲突,从男女力量强弱、双方所处环境及伤情程度分析,王森理应对欧阳小姐遭受伤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而瑞和公司又与王森存在雇佣关系,在冲突发生时欧阳小姐身为购房客户去办公场地,瑞和公司对冲突未能采取有效的劝阻,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然而,欧阳小姐主张的误工费损失,缺乏相应的缴税凭证;财物损失虽有购物凭证,但也无法证明冲突当天曾随身携带;至于抚慰金,因损害后果较轻,法院无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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