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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夜入农户饲养棚偷鸡
四次共窃得家禽七十多只
郭剑烽 沈春雷


  本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沈春雷)日前,经金山区检察院起诉,刘学俊、王会堂分别以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和3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今年4月21日凌晨2时多,经预谋,刘带着蛇皮袋,骑车窜至金山区金山卫镇横浦村卫北1组,偷偷潜入农户陆、汪两家在场外搭建的饲养棚,将棚内草鸡4只、草鸭13只装入蛇皮袋,由王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场外接应后逃跑。4月23日凌晨,刘独自骑车前往钱圩镇南石村,分别窃得4户农家的草鸡13只、草鸭2只。4月25日凌晨,刘、王窜至张堰镇桑园村,窃走6户农家的草鸡18只、草鸭6只。4月26日凌晨,刘、王又窃得张堰镇建农村7户农家的草鸡18只、草鸭3只、兔子3只及草鸡蛋2公斤。两人将家禽低价卖给石化隆安路梅州市场商贩,4次被窃家禽价值分别为940元、1152元、584元、1110元。

  4月26日凌晨5时,金山警方在梅州市场对面将两人抓获。

  【检察官点评】

  偷鸡、偷鸭、偷兔子、偷草鸡蛋等盗窃行为虽然涉案金额小,但在农村中造成恶劣影响,建议各级村委会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夜间巡逻,切实保护村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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