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教育的理性回归 王恩科 |
最近教育部出台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的《意见》,强调学校不得组织参加商业性演出;不得组织参加社会艺术考级和赢利性比赛;各类艺术水平考级和比赛等级,不得作为择校、升学和奖励的依据。我以为这是艺术教育回归理性之举,好得很! 中小学不同于艺术院校,艺术教育的本真应是陶冶情操,轻松愉快。可是,这些年来却逐步被异化成择校、升学、当明星的工具。不少孩子没有从中得到愉悦,反而背上了沉重的精神包袱——“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对原本课业负担就过重的孩子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其实,艺术殿堂不是人人都能跨入的,艺术人才也不完全是教出来的,艺术需要天分。比如舞蹈,要有好身材;比如唱歌,要有好嗓门;比如书画,要有超常的形象思维和创作灵感……即使已经跨入艺术院校的学生,也未必都能成为明星。一些家长对艺术特性缺少理解和认识,加之媒体对“一夜成名”的夸大和不恰当宣传,助长了浮躁心态和功利主义。不管孩子有无兴趣,不论孩子有无天赋,逼迫孩子走艺术之路。有些社会团体利用这些家长的功利心,打着“造就明星”的旗号,举办“全国级”、“国际级”的艺术大赛和艺术考级活动,收取高额报名费、培训费、评审费、考级费、证书费、奖杯制作费、作品集出版费,等等等等,从中牟利。硬是把艺术教育朝市场化的路上引,至于名次、等级,轻率处置。有的评奖方法令人瞠目:分别以参赛人数的10%、20%、30%评金银铜奖(或一二三等奖),余下的“一个也不能少”,均为优秀奖。为了激励集体参加,还给组织方优惠的回扣。参加人数多的还发给团体锦旗。有的举办方还向组织方寄上初评表格,让你初评(实际是你写什么奖,就算什么奖)。更有甚者,“高抬贵手”把一叠盖了章的奖状寄给组织指导老师,自行填写,你要怎么填就怎么填。如此比赛,谈何水准? 一些不明真相的家长,拿到奖状欣喜不已,还以为自己的孩子是“天才”、“神童”呢。一些学校也把团体奖状、锦旗挂于显眼处,以显示素质教育的成绩。等到一批家长和学生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不再参赛,又一批不明就里的家长和学生“前赴后继”了。 行文至此,笔者想起了一位作家教女学艺的理念:重在参与——不为获奖、不为考级、提高素养、健全人格。 追溯历史的渊源,不难发现,艺术的本真,纯粹是为获取精神上的欢愉而产生、而传承、而辉煌,原本与功利无关。那么,艺术教育的意义,应该是培养孩子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让孩子的思想在艺术的星空里自由翱翔,让青春年华变得更加鲜活绚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