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怎能见死不救 周 骏 |
周日在家正吃着晚饭,宝山区白玉兰花园小区的业主打来电话,告知当天下午该小区的业委会委员戴宝明在和物业公司发生争执时突然去世。电话那头是位女同志,她哽咽着告诉我,当天下午业委会请人上门维修办公室的空调,由于物业公司不肯打开配电房的门供检查电源,老戴与他们发生了争执。维修工发现时老戴倒在物业公司的门口,物业人员既不打救护电话,也不通知家属,甚至在家属赶来请求帮助把老人抬上出租车时,对方也无动于衷。因延误了救治,戴宝明没有再站起来…… 听到这个消息,我顿时心头沉重起来,晚饭也没心思吃了。我曾写过该小区成立业委会受阻的报道,和老戴有过两面之缘。老戴已七十多岁,性格爽朗。在我接触过的业主中,他是屈指可数的比较懂法的一位。自然,他也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我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情况时,某官员对他的评价是:“刁民。” 按老戴的条件,他完全可以在家颐养天年不管闲事,也完全可以和那些既得利益者和平共处甚至分一杯羹。但在关系到群众利益时,这位老党员没有放弃原则。他曾在电话里告诉我,自己有几十年的党龄,不能容忍有人打着党和政府的旗号,干违法乱纪的勾当。老戴可能是第一个倒在业委会岗位上的业主,他的去世也提醒广大业主,尤其是上了年纪的长者,不要轻易动肝火,维权更需要智慧和坚韧。 现在除了物业公司,没有任何人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不过从老戴的日记里却不难发现,物业公司对业委会这次修空调百般刁难,这家物业公司和业主从未签过服务合同,只是仰仗某些行政权力的庇护,才得以赖在小区形成事实管理。我想,一直担心被炒“鱿鱼”的物业公司本该通过良好的服务,改变业主对自己的不良看法。不料竟对业主如此冷漠,甚至见死不救!连最起码的人道主义都不顾,这样的“保姆”谁敢用? [本文上海电台今天下午4时30分《晚报大家听》(中波990、调频93.4)同步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