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明星增强法律意识 洁蕙 |
◆ 洁蕙 据报道,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将窦唯公诉至法院。窦唯将出庭接受审判。事情要追溯到2006年5月10日,上午10时许,窦唯来到北京某报社,表示对该报刊登的有关他本人的报道有异议,坚持要见采写该报道的记者。在没有见到该记者的情况下,窦唯一怒将报社内的电视、电脑等摔砸在地。17时50分许,窦唯将报社门前的一辆银灰色轿车点燃,后被保安扑灭。案发后,窦唯被民警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当天23时,警方已初步认定窦唯的行为涉嫌放火,将其刑事拘留。5月26日,窦唯被取保候审离开看守所。一年多后,窦唯被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至宣武区法院,并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 一年前,警方初步判断是涉嫌放火,如果真的构成纵火罪,因为纵火罪危害的是公共安全,犯罪性质就会非常严重。但这次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犯罪的恶性程度明显减轻。我们相信检察院是经过周密调查,从事实出发,权衡了实际危害结果后,依法作出的判断。 但是,又有一篇报道说,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06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虚假违法的名人广告投诉案件多达5483件。许多违法或涉嫌违法的明星都得到了“法外开恩”,不被追究法律责任。 专家对此的分析是,法律是有弹性的,在宽严之间有很大的伸缩度,许多事件最终不了了之,或从轻处理也是合法的。例如,郭德纲为“藏秘排油”产品做虚假代言一事,今年的“3·15”晚会将此事曝光后,郭德纲还在报纸上发表声明,为自己和厂家的虚假广告做诡辩,强词夺理。最终,还是在各方的压力下道了歉。所有的人都原谅了他,他的相声依旧红火。类似的事情还有葛优代言“亿霖木业”虚假广告,一句“植树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语,使2万多群众蜂拥而至,受骗上当,使得亿霖集团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就聚敛了16亿元巨额资金,成了北京最大一起非法传销案。而葛优的号召力影响力成为这桩传销案之所以受害者众多的重要原因。最后,葛优退出359万元代言费,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 对于明星屡屡出现违反法律的行为,有律师认为,“有的明星知道是违法行为,但由于一些诱惑的因素,对自己在道德和法律上的要求过低”。这位律师的话点到了要害。为什么明星在法律和道德上对自己要求会很低呢?因为我们大众对明星宠爱有加,有的明星甚至就是执法人员或其家属崇拜、喜欢的偶像,对喜爱的明星执起法来也就比较宽容。这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儒家认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为尊者讳,为贤者讳”,地位身份高的人,做了错事,甚至犯了法,只会得到很轻的处罚,也就是现代人说的“法外开恩”,在这样一种传统文化氛围的纵容下,明星想要增强法律意识,也难啊。 只有改造传统文化中“为尊者讳,为贤者讳”的糟粕,真正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那么,明星的法律意识才能增强。“窦唯烧车”被追究刑事责任,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