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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民对上海允许马路设摊的误解

孟祥沛


  ◆孟祥沛

  马路摊贩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上海市城市管理的一个难题。马路摊贩与工商、税务、市容、交警等执法人员每天都在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在马路摊贩“敌进我退,敌疲我扰”的游击战术下,执法人员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却往往收效甚微。同时,马路摊贩之所以能长期存在,就因为其成本低廉,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普通市民的需要,因此执法人员在驱逐马路摊贩时,有时还会引起市民的误解甚至反感。

  前一段时间,上海市容环境卫生行业推出解决老百姓民生的“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其中一项便是准备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对马路设摊不再一律封杀,而是实施人性化管理,规定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便民类摊点。对这项政策,不少市民在赞扬之余,却存在若干误解。

  误解一:上海所有道路、所有区域均可摆摊设点

  上海市对马路设摊开禁的消息一经传出,许多人便误以为上海市所有路段都可不受限制地摆摊设点,因此不仅是本市马路摊贩日趋增多,甚至苏、浙地区的一些小摊贩也盲目跑上海,使城市管理难度明显加大。其实,截至目前,上海《城市设摊导则》还没有出台,因此马路摊贩的经营行为仍处在无法可依的状态。但是,即使将来《城市设摊导则》出台,上海也不会对所有马路开禁,而是将城市分为严禁区域、严控区域和控制区域三种类型。严禁区域内一律不准设摊,如人民广场、徐家汇等地;严控区域将仅允许开设居民区的小型修理铺等便民设施;控制区域可以有条件地允许设摊,但须在安全、卫生、噪音控制等方面达标。

  误解二:任何人都可以摆摊经营

  据上海市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介绍,“我们允许城市化区域一部分小摊小贩的存在,给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目前考虑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临时设摊许可证的摊主必须在上海居住至少半年以上,同时要向所在街道提出设摊申请。”可见,并非任何人都可以随意摆摊经营,摊主必须申请“临时设摊许可证”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误解三:马路摊贩不需要交纳任何税费

  马路摊贩这种现象,在西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也都存在类似的情况,如跳蚤市场等。但国外跳蚤市场的经营者都是要依法纳税的。同样,中国的马路摊贩也不应该例外。否则,固定商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要交纳工商管理费和各种相关税,而街头摊贩的经营行为却不需要交纳任何税费,这种不公平待遇的存在肯定不合理。

  关于设摊的区域化管理,严禁区域将由政府统一作出规定,但城市的大部分区域属于控制区域,其中到底哪些区域允许设摊,决定权将可能交给相关区域的居民行使。在自己居所附近允许设摊,肯定会方便自己的购物,但如果设摊区域离自己居所太近,又可能干扰到自己的安静生活。是选择购物的便利,还是选择安静的生活,该区域的居民应该有决定权。当决定某一区域是否允许设摊时,可以召集有关居民进行投票,只有取得大多数居民同意后,该区域才能对马路摊贩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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