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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话要说
触目惊心

周骏


  本版先后发表了关于业主共有物权的调查报道,这只是上海住宅物业现状的冰山一角,但已足够让人触目惊心了。

  侵占业主共有物权的手段,几乎大同小异:垄断信息,让业主无法获得维权的依据;滥发产证,为非法占有披上合法外衣;曲解法规,剥夺业委会的维权资格……而每一个侵权过程,都是对依法行政的亵渎。

  根据商品房建筑和土地不能分离的原则,没有分摊土地就不能单独确权(如门卫室、配电房、水泵房等),没有独立产权就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没有产权证就不能单独转让……可是,现实生活中,如今还有什么不能?

  物权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为抢在此之前最后一次掠夺,眼下许多小区正在加紧卖车库、卖物业用房……卖一切可以卖的属于业主的共有物权。人们有理由担心,这最后的疯狂将导致大量业主公共利益永远失去。为此,人们有理由要求紧急叫停所有小区公建配套设施、场所的转让,对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要重新核查,对涉嫌恶意违规操作的行为一查到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还社会一个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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