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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与同事打斗时吃亏
群租屋内挥刀砍人泄愤

郭剑烽 金晓东 须洁慧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金晓东 须洁慧)为泄私愤持刀行凶,后又畏罪自杀未遂。日前,张东被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依法提起公诉。

  张东来自江苏,小左来自安徽,均为19岁,同在一家清洗有限公司工作,与公司十来名同事一起住在真新街道万镇路一房屋内。今年5月31日中午,张与左因琐事引发打斗,同宿舍其他几名安徽同事见状上前帮左。张挨打后不敢还手,产生报复念头。

  次日凌晨3时多,张推开左的房门,拿菜刀朝左的脖子和头部连砍数刀,又朝同屋被惊醒的阿伟的左小腿上砍了两刀。逃出门外后,张企图自杀,用随身带的一把折叠刀戳了脖子几下,然后躲进小区垃圾房内,后被环卫工人发现而获救。左也因抢救及时幸免于难,经鉴定构成轻伤。

  【检察官点评】

  “群租屋”内居住人数较多、人员结构复杂,在日常生活中容易发生矛盾纠纷。本案中的被告人和被害人,一个恃强打人,一个遇事偏激,为了琐事差点闹出几条人命。因此,遇事应采用合法的途径和合理的表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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