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反流氓软件胜诉案 须海波 |
◆ 须海波 2006年的一天,何先生在安装一个名为“免费电影专家”的软件时被强制安装了“很棒小秘书”软件(上海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然后电脑就开始不断弹出广告窗口,无法清除。电脑运行速度也变得缓慢起来,甚至无法操作。最头疼的是,当何先生采用杀毒软件删除“很棒小秘书”后,每次重新启动时不是死机就是提示出错。何先生试图登录该公司网站寻求“在线技术支持”,却又被自动安装了“很棒小秘书”。 何先生很是不满,表示欲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经反流氓软件联盟发起人董先生穿针引线,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闽键接受了何先生的委托,和北京分所林华律师一起无偿代理何先生起诉很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很棒小秘书” 软件侵权案。 在这场公益诉讼中,游闽键律师没有收任何费用,而且所有的公证费用均由他自掏腰包。游闽键表示:“流氓软件的制造与传播者非法剥夺计算机用户的消费者知情权等权利,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犯了计算机用户的合法权益,至于律师自身也饱受侵扰。为了净化互联网空间,自己有责任为这场旨在为所有计算机用户伸张正义的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援助,提起一场‘富有社会责任感’的诉讼。” 2006年9月19日,游律师向浦东新区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被告停止恶意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象征性赔偿人民币94元。由此拉开了上海首起流氓软件侵权诉讼的序幕。 然而,由于恶意软件侵权纠纷是一种新型案件,对原告证据组织和诉讼思路要求很高,在此之前起诉的数起类似案件的原告在公众期待中纷纷败诉。面对不利形势,游律师对案情进行了充分分析,迅速调整了诉讼策略,将《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法律依据,从流氓软件侵害网民知情权、选择权、财产权、隐私权等角度出发摆开战线,逐一出击。为了防止“很棒小秘书”事后“洗底”脱罪,游闽键还精心安排了两次证据公证。最终的判决证明,正是这招杀手锏成为被告无法抵赖的关键证据,并使被告为粉饰侵权行为在事后补做的公证变得欲盖弥彰。 经过两次证据交换和正式庭审,一审法院支持游律师代理的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而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审判决,认定很棒公司在向公众提供“很棒小秘书”软件下载的过程中,未尽充分告知义务,侵犯了网民何先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求很棒公司立即停止制造和传播“很棒小秘书”,赔礼道歉并进行赔偿。 游律师代理的“很棒小秘书”侵权案自此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这也是全国反流氓软件诉讼案中首次取得的胜利。 (游闽键: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获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