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与欺诈 洁蕙 |
“送礼就送脑白金”的广告语妇孺皆知,脑白金的营销策略很是成功。不过,最近却有近500名消费者纷纷将脑白金厂家和药店告上法庭。原因是消费者认为,脑白金发起的“脑白金里有金砖”的广告促销活动有欺诈消费者之嫌。目前,大多数案件仍在法院审理之中,从已有判决结果的案件来看,有的消费者胜诉了,但也有消费者败诉。人们关心为什么同样的案情,法院的判决会有不同呢? 2007年5月,孙女士在北京某药店购买了31盒脑白金,价款共计4278元。孙女士发现,产品外包装上明确注明“脑白金里有金砖,上海老凤祥打造99.99%金砖,价值5000元”的字样,但产品包装内却没有金砖。于是她将药店和厂家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双倍返还货款8556元,并给付外包装上承诺的金砖31块。厂家表示,“脑白金里有金砖”是有奖销售活动,消费者应该知道在每盒销售价格仅为138元的脑白金中不可能都放一块金砖,孙女士纯属恶意诉讼。最后,法院支持了被告的答辩,驳回孙女士全部诉讼请求。 2007年4月,深圳的陈先生到药店购买了脑白金胶囊口服液两盒,共计277.6元。此后,陈先生打开产品包装,没有发现金砖,于是提起民事诉讼,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最后,深圳福田法院作出全国第一例“脑白金”诉讼消费者胜诉的判决,认定脑白金有欺诈行为,需双倍返还消费者所付价款555.2元。 从媒体对上述两个案件的报道看,由于孙女士重在要求脑白金兑现承诺,北京法院对脑白金是否构成欺诈没有明确界定,而深圳福田法院却认定构成欺诈。在讨论此案时,一些律师认为,消费者的诉讼技巧对案件的成败有很大影响。显然,深圳的陈先生侧重于欺诈方的“退一赔一”,他的诉讼请求容易得到法院的支持。而在我看来,诉讼技巧的背后,反映的是消费者的维权诚意。据报道,像孙女士一样,要求脑白金给付金砖的消费者有近500名,索要金砖数量总计在1000块以上。商家想忽悠我,我也来忽悠忽悠你,是这些消费者的诉讼动机,但由于他们的诉请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又缺乏必要的公平合理性,诉讼前景不容乐观。 再有,市场上铺天盖地的促销广告何止脑白金一家?我们的手机里、信箱里被塞满了各种各样的促销广告。竞争的市场,趋同的产品,众多商家只有靠促销来赢得消费者的青睐了。据专家介绍,促销是对消费者提供短程激励的一种活动,以诱使其购买或消费某一特定产品。聪明的商家在设计花样众多的促销方式时,有没有想过激励诱惑和欺诈往往只有一步之遥?如果缺乏诚信,急功近利,很可能顾此失彼,弄巧成拙,陷入“促而不销”反被诉讼的尴尬局面。现在,多的是像孙女士那样有维权愿望缺乏维权技巧的消费者,但随着像陈先生那样理性维权的消费者不断增多,脑白金遭遇真正的促销悲剧将是可以预期的。 所以,在这里给商家提个醒:促销需谨慎;也给消费者提个醒:维权要有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