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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市出台资助大学生创业新政策
创新创业者可办理本市居住证

王蔚


  本报讯 (记者 王蔚)上海大学生创业周活动昨天在创智天地落下帷幕。记者从主办单位了解到,本市将在创业服务、企业信用担保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搭建起绿色通道。市人事局制定的有关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昨天也正式向社会发布。

  ■ 本市的人才发展资金将向大学生开放。资助对象为:以应届大学生为主创新创业的首创企业的法人代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的领头研发人员;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员。资助额度为5至20万元人民币。

  ■ 实施人才引进和人才居住证政策倾斜。今后,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的创办人员可以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创办一年后,科技开发、经营稳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的人员可优先办理人才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中参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人员,可以参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人才的相关政策,办理居住证或人才引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企业为本单位申请人才引进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时,可不受企业注册资金的限制。

  ■ 建立“上海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信用担保基金”。为降低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融资门槛,对借款企业一般不要求提供不动产抵押或第三方保证,不需要支付担保费,经与银行协商,破例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贷款利率不作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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