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发薪日写进合同 伯年 |
过去,工资是不能拖欠的,且只能提前不能延后。后来,工资结构逐渐变复杂了:有基本工资、效益工资、提成工资等。因此发放工资的时间也不那么严格了,拖欠员工工资的事情多了。 当然,基本工资或生活费一般应按时发放,而提成工资等按“惯例”是可以拖欠一段时间的。做生意有“应收账款”,我们财会人员经常要向客户催款;同样,我们在打工时也有“应收薪水”,必要时我们也要讨薪,这是商品经济中的商业信用在工资上的体现。 做生意应该签订合同,什么时候预付多少货款,余款在什么时候支付等,都要在合同里明确。倘若到时候对方未实现承诺,就应该催款,合同就是催款的依据。同样,我们打工的也要与老板签订合同,比如,除基本工资每月发放外,效益工资几个月结算一次等,最好也能够明确。这样,老板到时候未按合同规定结算,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讨薪,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身在职场,必须注意两点:第一,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工资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第二,有时候,老板可能会“贵人多忘事”,到时候应该及时提醒老板,不要等到一年半载去集中讨薪。说实话,对我来说,别说是工资,就是区区几十元的稿费,虽然没有合同,但超过两个月,我也会主动去“催款”。只要是自己应得的,就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伯年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