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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末位淘汰”,不了了之

花眼


  “末位淘汰”——一个频频从企业老板嘴里冒出的词组。

  说起这个词组的时候,老板的心情无疑是得意又充满优越感的。得意,是因为他们把它视为企业提高工作效率和竞争力的法宝,宣扬之推广之;而优越感,则是因为高高在上的他们,掌握着员工的生杀大权——只有他们淘汰别人的份,而绝无员工淘汰老板的事。

  我们是机关单位,头儿常在各种场合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遗憾:“可惜我们不能像企业那样实行末位淘汰,不然,干得不好,就请他走人!谁也不能白拿钱不干活!”有一次,一位资深同事听得不入耳,当场“翻毛腔”:“想当年我们卖命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怎么,现在调到我们单位‘摘桃子’,就想过河拆桥,请我们这些老同志走路了?”

  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虽说不能随意解聘员工,却也有不少变通的“末位惩罚制”。我的一个朋友在报社工作,几年前单位出台一项“改革”:每个月发稿量最少的记者将被罚款。此举一出,全报社哗然,就连我这个局外人也觉得不公平。是呀,只要超过一个人的地方,自然就有最后一名的存在,哪怕所有记者拼了命地写稿,产量比过去提高个三五倍,成为全中国乃至全世界同行的楷模,可是,毕竟还是会有一个最后一名啊!即使最后一名只比倒数第二名少写了一篇,也要因为背负着“最后一名”的恶名而受到惩罚,实在说不过去。

  况且,记者的发稿量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限制,报道领域的分工不同、版面安排的不同等,都会影响稿件的采用。比如,放在其他版面可以洋洋洒洒写上一两千字的新闻报道,一旦上了头版,很可能被删节到区区两三百字而已。难道,由种种外部限制造成的产量降低,也要怪记者不勤奋吗?

  牢骚归牢骚,政策还得执行。很快就有人被罚款。这罚款,金钱倒还是小事,更受影响的是记者的自尊心。采访部门原本和谐的生态环境开始恶化,谁看谁都像是正威胁着自己生存的“大灰狼”,谁对谁都防着一手,就怕别人窃取自己的线索。好端端的采访部,闹得鸡飞狗跳。

  另一个朋友在政府机关工作,他们单位也搞过一阵“末位淘汰”:即使是领导干部,如果在年终考核中处于同级干部的最后一名,也会在次年暂别岗位,降级使用。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很当回事,如临大敌,生怕丢掉岗位。可评着评着,大家发现,这种考核很难量化。记者可以考核发稿量,促销员可以比较销售额,运动员可以比赛成绩,但如果都是搞行政工作的,怎么打分呢?总不能按照一年写出来的公文数排名吧。无非就是笼统的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大家几乎都是合格,只有少数人是优秀,不合格的则一个没有,这样一来,谁是最后一名?难道弄几十个人甚至几百人并列倒数第一?

  所以,第一年的评比不了了之,之后就再也没提过这茬子事。    花眼 (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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