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体罚 梅桑榆 |
我上小学时,常听父亲讲起过去私塾先生体罚学生的手段,真是听之惊心,闻之动魄:学生违犯学规或背不出书完不成作业,先生轻则要用戒尺猛打他的手心,重则不论隆冬酷暑都要罚他在门外长跪示众。 自新的教育制度禁止体罚学生之后,戒尺之类的“刑具”已经绝迹,打手心、罚跪的事也不再听说。不过,有的老师在对付那些屡教不改的调皮学生时,仍要来一点变相或直接的体罚:迟到者,令其在教室门外恭候下课的铃声;不好好听课者,令其当堂起立;实在不像话者,令其上讲台亮相,与老师享受“同等待遇”;有的老师于急怒之下,也要动动手,或拍其头,或拧其耳,或将其拖离座位,推出门外……然而,上述种种变相或直接的体罚手段,只能在小学低年级使用,而且要慎用,对于高年级的孩子就不能再用,否则后果堪虞。某小学五年级的一个男孩,被老师罚到黑板前站了一堂课后,竟演出了警匪片中的镜头:他从家中偷了钱,以完事之后到饭店请大家吃一顿饺子的代价,收买了一帮小打手,于夜幕降临之后,均用长筒丝袜套头遮面,闯进那个老师的单身宿舍,对他发动突然袭击,一个孩子一拳打掉他的眼镜,另一个孩子同时以木棍打灭电灯,然后大家将这个倒霉的老师团团围住,推搡撕扯,拳打脚踢。结果这个老师被打得鼻青脸肿,还不知凶手是谁。 禁止体罚学生的规定,使孩子们在学校时无挨打之虞;计划生育政策,则使他们在家中也很少受皮肉之苦。在大多数家庭都有三五个孩子的时代,溺爱孩子的父母不多,孩子有过,轻则斥骂,重则责打,鸡毛掸、鞋底,乃至鞭绳棍棒,捞到手中,即为 刑具,而且多是动真格的,下手称得上“稳、准、狠”。自从政府规定“一对夫妇一个孩”之后,这种体罚孩子动辄“从严从重”的现象渐趋绝迹。许多父母对孩子百般溺爱,别说打,即使是骂一句,也怕伤了他们的自尊心。即使有的父母仍然信奉“孩子不打不成器”、“棍棒下面出孝子”之说,舍得体罚孩子,爷爷奶奶若在一旁边,也要出面干涉,制止儿子媳妇的 “暴行” 。因为孩子是家中的单根独苗,香火所寄,若是动了根,伤了苗,那还了得!娇惯放纵,任其所为的结果,使不少孩子辈份上是儿子、孙子,精神上却成了祖宗,发号施令,全家人惟命是从,撒泼放赖,爷奶爹妈皆束手无策。 我一直认为,对孩子进行适当的体罚,很有必要,老师既然已无体罚孩子的权利,家长就应代行其职。心智健全的成人尚须法律约束,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不明是非善恶,言行皆本其所欲,更应让其有所忌惮。当他们做错了事时,只靠言语批评指正,很容易被当作耳旁风,而体罚则可以令其有所警惧。当然,这种体罚,不是拳脚交加,或抄家伙狠打猛揍,而是如一位西方儿童心理学家所言:“使其感到疼痛为限”,且不可经常使用,因为“滥刑”的结果,会让孩子产生逆反心理,或视为家常便饭,不当回事,即所谓“被打皮了”。总之,体罚要比口头的训戒更能让孩子记住犯过的错误,适当使用,有助于让孩子懂得规矩,成得方圆。不知众家长与教育家们以为然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