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追捕逃犯合作已成常态 |
国际刑警组织秘书长罗纳德·诺布尔说:“逃犯的流动性很强,而且都是机会主义者。”很多逃犯会为了积累“盘缠”,在四处流窜时仍不断作案,这意味着“在一个以上国家提出多项刑事指控,牵涉到多个地区司法权、不同的法律体制和语言差异”。 在互联网普及和全球化不可阻挡的今天,各国执法部门携手合作显得犹为重要。 目前,跨国追捕已成为常态。欧盟下属的欧洲警察局一年经手1.4万起跨境行动,欧盟也在立法方面简化了跨国追捕程序,如2003年推出了欧盟国家通用的逮捕令,以代替繁琐的双边引渡协议,大大缩短引渡嫌犯所需时间。 另一方面,从2000年开始,欧洲执法机关获准设立跨国联合调查组,一国警察可在有限时间内,在其他国家行使执法权。 不过现实中,欧洲各国的警察队伍并不经常使用这些工具,有的是为了保护消息来源,有的则因不熟悉别国同行,难以互生信任。“有些老派侦察人员不愿在自己的司法权管辖范围之外工作。”欧洲警察局局长罗布·韦恩赖特说:但如今重要的刑事犯罪案件,没有一件在本质上不是国际性的。现实挑战已经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