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满满一抽屉的几十封市民来信,市人大代表曹兆麟感觉很心疼,那写信的多是住在老楼房里的老年人,因为没有电梯,他们中的一些人已经长远没出过家门了。
因为心疼,曹兆麟更要把一件不容易的事坚持下去——为老房子加装电梯,市人大代表曹兆麟连续2年提交4份书面意见,并准备在今年大会上提交第5份第6份书面意见。破解“电梯难题”的路径,就这样在一次次“观点碰撞”中一年年清晰起来。
代表约见 求解难题
没有电梯的多层老公房,能否加装电梯?2010年初的市人代会上,曹兆麟就此向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提交书面意见。在3个月的法定办理期限内,职能部门对书面意见的答复为“留作参考”;对此,曹兆麟代表认为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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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她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提出依据《代表法》“约见”职能部门负责人,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刘海生接受了代表约见。
“这样有助于信息互补,换位思考,推进问题解决。”曹兆麟说,“约见”后,她就加装电梯提出第2份书面意见,很快收到职能部门的答复:“正在解决”——本市将在一些小区试点加装,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将就此制定指导性意见。
12户试点 差一口气
2011年元月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曹兆麟提交第3份书面意见,就加装电梯指导性意见的具体内容提出设想。
2011年7月,这份由房地、规划、财政、质监等部门共同制定的指导性意见终于出台并试行。本市一个小区参与试点,一幢楼的12户居民原本都同意加装电梯,但最后却差了一口气,居民联名写信请曹兆麟代表想办法。
原来,加装电梯需要50万元,居民能够自筹30万元,还差20万元。曹兆麟说,破解“电梯难题”,不能不设计资金筹集渠道,针对这个“试点发现”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第4份书面意见。
换个角度 精算补贴
房子都已有居民买下,公共财政可否用于改善私房?有人说不行。但换个角度想想,那些居民大多是老年人、困难群体;救济困难群体,改善他们的生活,却是公共财政的主要职责。何况,对那些符合规划条件可以加装电梯的老房子是分步实施的,“假如全市每年加装200部,每部50万元,由业主和政府分担,市、区两级财政每年要支付几千万。”曹兆麟说,财政补贴是一大瓶颈,要转换思路,也要精细测算,这第5份书面意见就探讨“财政补贴”。
自治协商 2/3原则
楼层有高低,居民对有没有电梯的感受肯定不一样。当居民面对老房无电梯之类的“不方便”时,能不能推动社区自治来解决?“依照《物权法》,对加装电梯一类的物权处置,有2/3多数通过即可,不必100%居民同意。”曹兆麟说,12户居民的试点表明,对于是否加装电梯、日后如何维护等利益问题,居民都可以自治协商得出结果。因此,目前试行的指导性意见,有必要重视“2/3原则”。她的第6份书面意见关注的,是政府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提供服务,引导社区自治解决难题。
“电梯难题,其实是社会管理新课题。解决这个难题,提升的不仅是居民生活质量,这当中一定会有不少来自社区的创意和创新。”曹兆麟说,这正是她3年来坚持不懈的动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