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诉讼后王堃没有任何改进。六个月后徐丹被迫再次起诉,并要求法院判决全部财产归自己所有。听完徐丹的讲述,欧瑞腾律师事务所的王常栋律师把上海高院关于这类忠诚协议效力的规定向徐丹作了解释,告诉她这一纸保证只不过是一张法律白条,仅有一份保证书很难为徐丹争取到什么。
王律师认为这个案子要想有所突破的话,肯定不能“按常理出牌”,而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在庭外谈判。经过艰难的调查取证,并且王律师亲自前往宁波与王堃及其父母进行了多次交涉。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王、徐两人就离婚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两人自愿离婚,并且徐丹获得了额外补偿三十万。这件案件算是圆满结束。
在王律师的指导下,徐丹所受的伤害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稍稍得以弥补,但很多像徐丹这样的女性尚未能摆脱烦恼。徐丹被动地接受了男方的“忠诚保证”,结果这份保证并没有让她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近日又有一桩离婚案,开庭前原告女方田某想听听王律师的意见,原来她并不是真的想离婚,只不过是想通过法院让男方写个保证,有份安全保障。
虽然有婚姻契约论的法学理论,但理论和实际终究有差距。婚姻的维系靠的是双方彼此的信任与信赖。这种信任与信赖来源于彼此的内心,并不是一纸保证所能实现的。
田某执意要将两人的感情问题诉诸法庭,王律师没有办法阻止,所能做的是尽可能让田某与对方通过法庭所形成的约定,获得一份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保证书,不至于再成为一份像徐丹手上的忠诚保证书一样的法律白条。这是能够为田某争取的。至于其他,或许律师只能善意地向田某送上劝告: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没有办法通过法律维系住一段婚姻。法律只用来惩罚犯错的人,让受伤害的弱者在这个道德底线之上受到尽可能大的保护。
对婚姻双方来说,白纸黑字写下来的保证书并不一定都是制约对方的尚方宝剑,在婚姻中遭受了对方背叛之后,不要再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再次受到法律白条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