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将受法律制裁,这已人尽皆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就曾因此入狱。在此次事件中,除了醉驾,肇事者黄某还有“路怒症”倾向。
本报此前报道过奔驰车与宝马车追逐相撞,宝马车司机怒气冲冲,下车将奔驰司机刺死;也报道过在延安中路近威海路,两辆轿车因抢先加油各不相让,男车主扑上车头前盖,死死不让女车主离开,女车主不示弱,“顶”着他开了200多米……这皆是“路怒症”在作怪。昨天的“疯狂比亚迪”,司机更是借着酒气,一怒冲天。
醉酒十路怒,最终酿成3条人命的惨剧,叫人唏嘘。如何杜绝“醉驾”,避免“路怒”,应成为每个驾驶者的必修课。屠仕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