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5日、2010年10月10日、2011年12月1日,由青年作曲家宋歌创建的“阿秘厘乐团”,在上海东方艺术中心演奏厅,接连不断、从容不迫地奉献了“阿秘厘人”、“圆圈现场”和 “阿秘厘歌”三场原创音乐作品音乐会。且奏且歌的表演形式,东方乐感与异地韵律的无缝交汇,学院血脉与民间气息的自然互通,作曲与演奏的二位一体,都给听众,特别是文学艺术界的朋友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悠长的回味。三场音乐会我都有机会聆听,并间或旁听过他们的排练,但如何界定阿秘厘音乐的“新”风格?三年来一直困惑着我。
2012年2月26日深夜,我再次反复回放、聆听阿秘厘乐队这三场音乐会的录影资料,脑际突然蹦出一个词:“新世界音乐”。对,就是它。而且,一旦厘清、明确了“世界音乐”的概念,“新世界音乐”这个“新”概念也就水到渠成。
比较麻烦的是,“世界音乐”这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特别是视角,一直处于流变中。20世纪中叶,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文化多元化的逐步发展,1958年,杰出的民族音乐学家曼特尔·胡德率先在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开设了以推广和介绍西洋古典音乐以外的世界各地传统与民间音乐为目的的实践性民族音乐学课程;1965年,威斯礼安大学的教学大纲中,首次出现了“世界音乐”这一术语。70年代,伴随着移民潮的汹涌与跨国旅游业的发展,“世界音乐”更加广泛地进入了普通百姓的视野,出于商业目的的唱片征订目录中也开始使用这一名称。
其实,回到事情的本原,问题可能会相对简洁而清晰,从创作与欣赏的角度出发,意为“甘露”、“光”、“不灭”的“阿秘厘”,其风格或者品种的“世界音乐”性,就是世界各地传统的、民族的、民间的原生态音乐。而作为当代音乐创作一种新方向的“新世界音乐”,正是基于世界音乐“韵律”而不是“材料”的编织、重组与升华。
究竟什么是“新世界音乐”?也许要从它不是什么说起。“新世界音乐”不是“新民族乐派”,新民族乐派致力于用现代作曲方法来表现音乐的民族性,比如巴托克。“新世界音乐”不是“新浪漫主义”,新浪漫主义也是现代作曲技法与浪漫主义的结合或者妥协,比如罗克伯格。而“新世界音乐”则并不钟情乃至根本拒绝五花八门的现代技法。“新世界音乐”不是“新时代音乐”,新时代音乐又叫新世纪音乐,虽然它也经常融合世界各地的民族音乐元素,但电子乐器和高技术的录音手段仍然是它赖以生存的特色,比如喜多郎。而“新世界音乐”则几乎是与“电子化”彻底绝缘的。也因此,“新世界音乐”就更不是“女子十二乐坊”了。
“阿秘厘音乐”是一个开放的系列的大型的音乐,通过作曲家革新式的作品与演奏家富有创造性的演绎,创建全新的音乐语言和艺术形态。与“新世界音乐”这个概念是否准确,还需要广大听众的实际聆听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