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石漠化土地面积为1200.2万公顷,占监测区国土面积的11.2%,占岩溶面积的26.5%。与2005年相比,石漠化土地净减少96万公顷,减少了7.4%;年均减少1600平方公里,缩减率为1.27%(九十年代末为年均扩展1.86%、“十五”期间年均扩展1.37%)。结果表明,我国土地石漠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局部地区仍在恶化,防治形势仍很严峻。
石漠化危害主要表现——
● 它直接导致土地承载能力大幅度降低甚至丧失;
● 加重了自然灾害,经常表现为干旱和洪涝并存的状态;
● 严重影响长江、珠江流域的生态安全,大面积石漠化将导致调蓄洪水的功能下降,水土流失,给下游的江河湖库、水利水电设施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 容易导致石漠化地区贫困加剧;
● 石漠化会造成植被结构简单化、生态系统简单化,导致生物多样性锐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