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在本市未成年人保护、学校周边环境建设、网吧等娱乐场所管理、学前儿童看护点安全防范等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本市专兼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监护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