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例行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披露了对万福生科案的调查结果。经查,万福生科为了达到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根据董事长兼总经理龚永福决策并经财务总监覃学军安排人员执行,2008年至2010年分别虚增销售收入约1.2亿元、1.5亿元、1.9亿元,虚增营业利润约2851万元、3857万元、4590万元。
证监会认为,万福生科因涉嫌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对万福生科罚款30万元,董事长龚永福、CFO秦学军各处以30万元罚款,终身市场禁入。其余19名高管分别处以5万至25万元的罚款。龚永福、覃学军的欺诈发行及虚假记载行为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平安证券在万福生科保荐上市中,未能勤勉尽责,其出具的发行保荐书、持续督导报告等存在虚假记载,拟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其该保荐业务收入,处以2倍罚款,暂停保荐资格3个月;对保荐代表人吴文浩、何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撤销证券从业资格,终身禁入证券市场;对保荐业务负责人、内核负责人薛荣年、曾年生和崔岭,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对保荐项目协办人汤德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资格。
就保荐的万福生科欺诈上市,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昨表示,这次事件遭损失的投资者,如接受补偿,则自愿放弃向万福生科事件的责任方再行请求赔偿的权利;如不接受补偿,可依法起诉,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据悉,平安证券已提出将设立3亿专项基金赔偿万福生科投资者,该项基金具体运作方式是,采取“先偿后追”方式,即平安证券先行以基金财产偿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再通过法律途径向万福生科虚假陈述事件的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