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未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可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按原要约收购价格出售给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本次余股收购期为自2013年8月15日(含当日)至2013年9月13日(含当日),余股收购期届满后三个交易日内(即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18日),将由深圳登记公司办理已申报出售余股的资金结算和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神华国能将于2013年9月18日前向申报出售余股的余股股东支付相应收购资金。
在余股收购期间,余股股东可在深交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余股出售的申报手续。余股简称:金马退市;余股证券代码:000602;余股出售申报代码:990033;余股收购价格:13.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