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一些医院看病,医生问了情况后,便在电脑上运行一番,然后对患者说:“行了,去交钱拿药吧!”“我的处方呢?”“处方不开给个人了,它通过内部网道已传到收银台了。”哦,用电子处方了。
办公现代化,用电子处方,病人需开什么药,医生只需将鼠标轻轻一点,既快,又清爽,省了处方纸,还可杜绝有人“拿医院处方去药店买药”的情况。
但如此这般,患者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愚想,这大概就是一个“知情权”吧。
医生给患者看病,过去总边诊断边用纸开处方,患者坐在一旁看着,还能插插嘴:是什么病状,已用过的什么药效果不错,开多少就够了,等等。接过处方,发现问题,譬如,药开多了,身边带的钱不够,通过协商,还好适当调正。而实行电子处方后,等患者去交了钱、拿了“货”,再发现什么要变动,那就麻烦了。
至于怕患者“拿医院处方去药店买药”,这也没有必要。现在医疗改革不正向“以药养医”开刀吗?医院药铺的药价与外面药店差不多,谁还会去瞎折腾?
为此,笔者在欢呼使用标志时代进步的电子处方的同时,也建议医院能把电子处方在传给药房前先清清楚楚打印一份给患者,这既给了患者知情权,又为日后可能出现的医患纠纷留下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