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介绍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网”(www.shanghailaw.gov.cn)和“东方网”(www.eastday.com)上公布。市民和各单位可将书面意见寄送市府法制办综合业务处,也可发送电邮。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7日。
邮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子邮件地址:fzbzhc@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