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基本原则——
■ 总体稳定 确保政策实施过程风险可控,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
■ 城乡统筹 在城乡同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发展。
■ 分类指导 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各地从实际出发作出安排。
■ 协调发展 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的均衡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按照意见,生育政策调整的方法步骤为——
■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全面评估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及政策实施风险的情况下,制定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修订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组织实施。
意见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组织领导——
■ 严控多孩 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特别是多孩生育,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
■ 信息共享 加快推进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共享。
■ 奖励扶助 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