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顾客的预付费,突然人去楼空,“玛花纤体”不是第一家,恐怕,也不是最后一家。
商家哄着顾客买会员卡、付预付款,借机囤取一大笔钱。这个招数,并不新鲜,却屡试不爽。
这种你付钱我打折的商业模式,初看是双方均得益,其实不然,买卖双方的风险完全不对等。消费者的风险很大,而商家的风险却几乎没有。那么,谁来帮消费者降低风险呢?无疑,政府管理部门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类似的案子,多年来屡有发生,管理部门也想了办法。比如,商务部已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本市也规定发卡企业要备案,浦东新区去年10月为办理备案的38家企业授牌,仪式还挺隆重。
既然有了“备案制”,那么,不备案的企业就属违规发卡,比如“玛花纤体”。对于违规行为如何处置呢?现在看起来,缺少办法。如果没有制约、处罚手段,说得花好稻好的“备案制”,怕是并不管用。
对于小小一张预付卡,管理部门不应该完全束手无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