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
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科目。
● 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4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为普通高中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
各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为基础,按照等第呈现为A、B、C、D、E五等,分别占15%、30%、30%、20%和5%。
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 高考成绩的构成
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细化为A+、A、B+、B、B-、C+、C、C-、D+、D、E共11级,分别占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
普通本科院校可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学校,学生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 改进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
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 改进专科高职统一招生方式
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本报记者 陆梓华 张炯强 王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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