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奋认真
奠定调解法理基础
在担任专职调解员之前,黄红梅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仅凭“邻里关系”、“卖面子”来调解。到了漕河泾街道调解工作室,司法所坚持每周安排调解员两个半天的集中学习,从法律、法规到《上海法治报》、《劳动报》等的实际案例,黄红梅除了参加学习外,还坚持自学,每天回家用一个多小时翻阅各类法律书籍和成功案例。不仅如此,黄红梅还和结对律师一起参与司法、信访窗口的接待工作,并利用人民陪审员的有利条件,经常将在社区工作中遇到的纠纷矛盾请教法官。几年下来,接待窗口的多名律师都说:“黄红梅对于法律法规的掌握及调解水平,一点都不比专业律师差。”
耐心细致
真心调解以理服人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到了黄红梅手上这些难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她善于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和措施。丧偶八旬老太陈某的儿子在2010年突然患病辞世,一场关于她儿子的遗产历经近10个月的调解“持久战”在她、儿子的再婚媳妇、继孙女和她孙女之间爆发。在数十次调解工作中,黄红梅摆事实、讲道理、谈亲情,对于一些双方有争议的问题,除了咨询律师,还借助当事人亲属的力量做思想工作。因为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再陷入僵局,但黄红梅和同事始终不放弃,坚持背靠背地做工作,面对面地讲法理,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在解“法结”的同时解“心结”。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区法院诉调对接平台出具民事调解书,持续了10个月的遗产风波在她坚持不懈的疏导工作下终于成功化解。
多年专职调解员的经历,黄红梅总结出了自己的一套工作经验,如“两边闲话都要听”、“少问多听”等,在调解中她坚持“真情疏导以情感人,真心调解以理服人”,同时通过有效的法律宣传,从“情、理、法”转变为“法、理、情”,让双方主动承担各自责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坚守奉献
一颗诚心只为和谐
只要有调解案件,黄红梅总是随叫随到。一次,为了调解群体纠纷,连续一周每日持续工作十多个小时,每天早上8时出门,晚上要近12时才回家,中午只能买馒头充饥,但她从无怨言。有时周末也不能保证休息,照顾老母亲的重任就落在了丈夫和妹妹身上。黄红梅对家人怀着愧疚:“当事人也要上班,我只能自己多牺牲一些休息时间。”
“矛盾往往是藏身在鸡毛蒜皮中的‘火药桶’,处理不好就会‘爆炸’。在萌发期及时做好调处,就能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只要我尽可能地多做一点,社会也就多和谐一分。”在黄红梅看来,化解矛盾正是人民调解员最应该做的事情,也正是她最高兴做的事情。
2000多个日日夜夜,调解纠纷500余件,每一次星月当头的奔波,都凝聚着她的心血和汗水。自2010年以来,经她调解的疑难矛盾达成的协议有260多件,调解成功率超过98%,当事人履行率100%。几年来,当事人为感谢她送来了各种礼物、礼金,但都被她一一婉言谢绝。 本报记者 袁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