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冲突不单拷问当地的应急机制,更在普遍意义上,为我们塑造法治化的治理方式提供了镜鉴。3年的征地过程中,因为补偿分歧而累积越来越多的矛盾,但在政府、开发商与村民三方之间,并未能形成基本的法治共识和有效的协商机制。由于缺乏必要的法治精神,也不能持之以恒地选择法治轨道,当穷尽各种渠道也无法实现各自利益目标时,矛盾必然溢出制度之外,演变为大规模的暴力性冲突。
人类之所以共同选择法治,就是因为法治为利益冲突的化解提供了一整套缜密而精细的制度安排。从功能上说,法治乃是一套平定纠纷冲突的程序机制,包含着理性、平和的协商与谈判因素,蕴含有尊重主体尊严、吸纳不满情绪、促进群体沟通的机能。倘若脱离法治的轨道,社会冲突必将陷入崇尚暴力的丛林困境,其后果是撕裂原本冲突的社会群体,让利益博弈演化为赤裸裸的“拳头正义”。
值得期待的是,以法治为核心议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在即。政府不再过多依赖缺乏长期效应的行政方式,利益诉求者也不再过多寻求“官治”与“媒治”的个别化幸运,那些为了利益而企图为所欲为的逐利者,更应告别权钱交易、狐假虎威的妄想。只要利益各方都回归到法治中属于自己的那个位置上,中国就一定能走向一个尊崇法治、信守法治、凭依法治的新时代。(傅达林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