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周例会”制度实行的近两年来,针对个别回访不满意或存在推诿扯皮情况的案件,区领导在会上直接点名批评并责成相关部门牵头处理的情形早已屡见不鲜。此外,虹口区还划定了“不能二次退单”这条红线——同一案件第一次被退单后,再度派发至某部门,该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单。这两项制度,保证“踢皮球”情况不再发生,市民诉求得到高效率的解决。
满意率低于平均值以红色标记
每次“双周例会”上,与会者都会拿到一份双周运行工作情况汇报材料,其中列明了所有三级承办单位的案件实际解决率和市民回访满意率,这两个指标是检验承办单位处理效率的重要数据。虹口区对所有办结事项都会进行电话回访,并得出一个回访满意率的平均值。而“双指标”低于平均值的,会在材料中以红色标记;低于60%的,则以黑色标记,格外显眼。此外,对于市民回访不满意案件、未先行联系案件和市级督办案件,区领导在会上协调落实解决。
2014年2月4日起,不少市民反映,虹口区江西北路150-158号和220号在室外使用扩音器招揽客户噪音扰民。社会噪声投诉解决难的尴尬状况再次出现——
区公安分局认为,噪声是否达到扰民的程度,公安部门无法界定,建议由环保部门处理。区环保局却坚持,公安机关应按照法定职责,对制造社会生活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3月5日的“双周例会”上,经协商讨论,确定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处理,环保部门负责提供测量数据,区城管部门协助实施强制拆除与收缴。联合整治3月7日进行,拆除固定扩音设备6台。
虹口区是全市17个区县中唯一推行“双周例会”制度的,从市热线办提供的数据来看,虹口区无论是案件办结率,还是回访实际解决率均在中心城区中排名首位。
退单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
每个部门都退单,绕了一圈没人管,这样的情况在市民投诉过程中并不鲜见。但在虹口区,退单绝对不是“想退就退”。工单遭遇第一次退单时,退单部门要在“回退件审批表”上写明退单理由,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盖上公章。之后,若工单涉及多个部门,则由虹口区热线办联络各部门召开协调会,商定由其中一家牵头处置,并第二次派单。此时,该部门不能二次退单。这种制度杜绝了一些部门“轻易”退单的情况。
10月22日,市民杨女士来电反映:虹口区和平公园3号门口每天7时到9时有大量自行车和助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但该区域实际上不能停放非机动车。10月23日,工单被派发到区公安分局处理。下午区公安分局退单反映:根据《区创建国际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十次(扩大)全体会议纪要》的精神,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由街道负责聘人管理。一小时后,该工单派发至嘉兴路街道,后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治。 本报记者 徐轶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