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人事科科长朱家奎讲述了整个事情的缘由: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环卫局超过50岁的女性和超过60岁的男性职工,无法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按照国家规定和相关政策,这部分人员属于劝退范围,但大部分环卫职工属于低收入家庭,自身没有其他技能,根本不愿意放弃这个工作岗位。
朱家奎告诉记者,为了更好保障环卫职工的合法权益,2013年12月起,由政府全额拨款为所有临时性用工人员购买了商业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目前,兰州市城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已结束对该事件调查,同时咨询了当地司法部门及相关律师,发现在该承诺书的拟定和措辞上确存在不妥之处,他们已叫停与保洁员签订承诺书的不当行为。接下来将与环卫职工重新签订一份合法的劳务协议,来确定彼此用工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