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伟江称,最高法死刑复核法官此前已提审过林森浩。
据斯伟江介绍,合议庭成员由最高法刑三庭多名法官组成,他们询问了辩护律师对于林森浩死刑复核的意见,从昨天下午两点半持续至下午五点左右。辩护律师主要阐述了四点意见,包括黄洋喝入的毒物未到致死量、有新的专家意见显示不排除其他多种因素致黄洋死亡,林森浩的主观故意更接近故意伤害而非故意杀人,以及一审法院审理期间的一些程序性问题等,认为判处林森浩死刑的量刑过重。
1月8日,林森浩二审被判死刑后,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真的不是故意杀人。”“不管结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黄洋的父母道歉,我为我做的事忏悔。”同时,林森浩通过律师发布了一份捐赠遗体的声明,他表示,如果判决最终核准,他希望捐献遗体。“此生虽然短暂,之前都投入到学业之中,缺乏心灵的滋养,导致酿成大错,最后这几年在司法的漩涡中,身不由己,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