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事发时肇事车辆所记录的速度值时速为88公里至64公里,已明显超过该路段的限制速度。”苏文博介绍,公安机关对事故车辆行驶记录仪数据进行了读取,并对数据进行了固化分析。另外,根据对王立新血液乙醇含量定性、定量检测及尿样检验分析鉴定,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苏文博还介绍,事故发生时天气晴朗,驾驶视线良好,路面为沥青路面,距事发地点前5.4公里处设有40公里限速禁令标志,距事发地点前100米处设有急转弯警告标志。他说:“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抓紧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的后续工作。”
7月1日下午,吉林省集安市凉水乡境内集丹公路51公里+9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载员28人、行驶在集丹公路上的旅游大巴掉至外岔大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