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淮南警方通报称,经多方调查取证,认定这是一起交通事故,女大学生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女大学生承担主要责任,老人承担次要责任。
警方通报称,2015年9月8日17时许,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袁某在其辅导员陪同下,来到龙泉派出所求助:请求值班民警帮助调取监控,查看其当日上午7时40分许骑车经过中国一汽淮南服务站门口时,是否撞到了一位老太太桂某某。
龙泉派出所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证实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遂移交交警田家庵二大队处理。
交警田家庵二大队认定,此事件属于一起交通事故。袁某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桂某某承担次要责任。交警田家庵二大队于9月21日,分别向该起事故的双方当事人下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或一方对事故认定有异议,可自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钟和)
【 相关链接 】
安徽扶老人事件
9月8日晚 淮南师范学院学生袁某发微博称,当日上午扶摔倒老人被讹,寻找目击者证清白。
9月9日下午 至少有两位目击者愿意作证,其中一位已在当日前往派出所做了笔录。
9月15日晚 安徽当地电视台播出节目中,3位目击者表示,曾听到女大学生在现场向老太太道歉,并承认是自己撞倒。
9月21日 警方认定袁某骑车经过桂某某时,相互有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