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菲的选择》写的是苏菲的爱情。在许多写爱情的小说中,苏菲和内森这对情人的关系,因特定的时代背景而尤显独特。
第一人称叙述者是一位作家,他搬到这个公寓里的第一天,就被头顶时时惊天动地的做爱声惊扰,而不得不把床挪地方,起先他以为楼上住着一对如胶似漆的爱人,但是他们第一次出场的场景却令他目瞪口呆:男人像恶魔一样极尽恶毒的语言辱骂,踢打,踩踏,驱赶女人,女人像狗一样蜷缩在地板上哭泣,哀求,正当房客们准备劝解时,一转眼,内森又躺在苏菲怀里求她原谅了。苏菲年轻美丽,通晓几国语言;内森有狂躁精神分裂症,时人时魔。但不管内森怎样折磨,肆虐,苏菲都逆来顺受,不离不弃。
这种病态而严重失衡的关系,原因在于:内森是犹太人;苏菲是波兰人,奥斯维辛集中营里幸存的非犹太人。
二战中,苏菲违法携带肉被送进集中营,又因通晓几国语言被迫当上纳粹军官的秘书,为纳粹打印屠杀犹太人的报告。在集中营里,为了保全自己和孩子的生命,她精神上受尽折磨,最终仍没逃脱残酷的选择,她选择儿子活下来,将女儿送进焚尸炉。战争结束后,苏菲希望忘记一切,回归正常生活,但偏偏爱上多疑、狂躁,心智丧失的犹太人内森。一个是深受迫害的犹太人,一个是活着走出集中营的波兰非犹太人。在二战中,曾发生波兰人为了保全性命将犹太人出卖给纳粹的事件。所以,他们的爱情在二战刚结束这一特定时期变得复杂、纠结。他们无法摆脱阴影,虽然深爱对方,但在潜意识里,一个爱中夹杂蔑视,仇恨;一个爱中夹杂内疚、负罪。欢愉和痛苦同时折磨着他们。内森发狂时,最令苏菲害怕的是他叫自己“艾玛”,那是奥斯维辛集中营一名纳粹女魔头的名字,“你叫我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要叫我艾玛”;“你为什么可以从奥斯维辛集中营活着出来?”的责问,更令她尴尬和痛苦。苏菲想好好地爱内森与他结婚,但是这段经历投射在爱情上的阴影,注定她永远无法与往事告别。爱情和深重的负罪感使她身不由己,永远在追逐喜怒无常,时人时魔的内森。
小说的后半部分读来特别令人焦虑,精神失常的内森要枪杀苏菲,真正爱着苏菲的作家将她带离,并承诺与她结婚,给她平静的生活,但是这一切都无法留住苏菲,最后她还是回去找内森,两人相拥而死,是双双自杀,还是履行曾经有过的“自杀契约”,即内森杀死苏菲再自杀,已无法界定,也不重要。他们穿戴整齐,就好像出去散步,突然想到要在草地上一起躺一会。
无法真正地结合又无法分离,唯有了断。这就是苏菲的选择。
小说基本分两个视角,一是作家视角,通过眼睛所见和旁人转述,写苏菲与内森的现实关系;一是苏菲视角,讲述在奥斯维辛集中营的情景。现实与回忆交织,互为铺垫、推进。小说对特定环境下人物的心理活动刻画深刻细腻,令人震撼,尤其是反面人物。外表冷静,阴郁的纳粹军官,在从毒气室窥视孔监视犹太人死去过程时竭力清除内心所有的人性。纳粹医生希望将犹太人全部杀死而非让他挑选去做苦力的幸存者,他是基督徒却已怀疑上帝的存在,他需要罪恶感来证明,又需要施善来安慰自己,于是他让苏菲选择留下一个孩子。毕竟他可以将两个都杀死。
战争虽然结束,但是在人的心上刻下难以治愈的创伤。作家最后说“我会写下苏菲的生与死,借以证明真正的邪恶永远也不会自这个世界消失。”
该书和《安妮日记》一样成为犹太文学的经典之作,被称为西方文学史上的里程碑作品,是美国大学生的必读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