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王琴在地铁站内乘下行自动扶梯时,站在她前面的李琳(化名)不慎向后摔倒,致王琴未及躲避而被绊倒,造成九级伤残。王琴一纸诉状将李琳与地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主审张法官在接手案件后,仔细阅读案件材料,发现原被告的居住地址竟然是一样的。张法官迅速联系原告了解案情,交谈过程中获知,原来王琴与被告李琳是几十年的老邻居,平时邻里关系也十分融洽。王琴摔倒后,李琳并非不闻不问,也在积极配合其治疗,给予补偿,但依然无法解决数额较大的医疗费。随后,张法官又和被告李琳沟通,开展庭前调解。李琳认为,当时王琴手上拎有一袋大米,摔倒有其自身原因,不愿意承担更多的赔偿责任。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在随后的庭审过程中,张法官发现,虽然双方之前的协商无法达成共识,但王琴还是很在意与李琳多年之间的邻里感情,只是为了争取更多的赔偿款,才不得已将其诉至法庭。而李琳在事故发生后也一直积极配合,只是对赔偿数额无法认同。
在与原告沟通过程中,张法官晓之以理,释明原告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随后动之以情,告诉原告,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但是依法维权的同时,还应珍惜多年的邻里情分。之后,张法官对李琳单独做思想工作,告知李琳,通过衡量她在事故中所应承担的责任和王琴的医疗费,王琴提出的赔偿要求是合理的。见李琳面露愧色,张法官跟李琳又聊起了家常,提到多年前王琴帮李琳带过小孩的往事,这些情分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张法官也进一步向地铁公司阐明应承担的责任,希望其积极配合调解。在张法官努力下,最终,被告李琳和地铁公司与原告王琴达成了一致意见。当赔偿款交到王琴手中时,王琴紧紧握住李琳的手,二位老人泪眼婆娑,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