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法院近日针对188件执行案件,向北京鑫海瑞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张行等269个单位和个人集中发出限制消费令。该院同时向携程、去哪儿、途牛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对被执行人员的具体消费行为予以限制。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去年7月修改并施行以来,法院向多个单位和个人集中发出限制消费令的一次典型操作。这次操作有两大看点,一是被执行人中有一个名人——歌手张行;二是法院向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协执通知书,这在全国法院尚属首次。
像张行这样的公众人物,在高消费过程中可能更容易“暴露”自己,更容易被申请人和法院掌握其高消费的线索证据,因此,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对公众人物能产生更大的约束和威慑。而普通的被执行人不像公众人物那样“脸熟”,他们如果违令进行高消费,一般不大容易“暴露”。从这个意义上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出现一两个名人明星,其身份和故事不值得特别关注,更值得关注的是,如何才能让每个被执行人都受到严格的高消费限制,以此向他们施压,敦促他们切实履行法律义务。
法院首次向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在这次司法操作中,扩大了承担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的范围,如北京朝阳法院有关负责人所言,此举有利于更大限度压缩被执行人的舒适空间。然而,此举本身也表明,目前法院发送协执通知书的手段和范围是有限的,能够配合司法机关对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进行有效限制的单位也是很有限的。法院向三家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发送了协执通知书,其他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呢?即便所有互联网旅游服务公司都收到了协执通知,被执行人还有没有其他渠道可以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呢?
限制高消费涉及的消费项目和场所十分广泛,需要协助执行的单位也所在多多,如果法院只能像现在这样,一家一家地发送协执通知书,其效果显然要大打折扣。长远看,必须大力推进居民个人信用系统和社会征信系统建设,将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与公安、工商、住建、教育、交通、金融等公权机关和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互联共享,才能使法院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有关公权机关和服务机构的信息系统中“自动”显示出来,被执行人如果违令进行高消费,才能在第一时间被精准“锁定”。
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系统能够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信息系统联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也应有此“神力”,因为与公安机关追缉在逃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相比,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维护社会信用,同样具有至关重要的法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