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深圳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随即,广州连夜出台楼市新政。广州出台8项措施稳定楼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