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申城有1593个村民委员会。在人们的印象里,村委会要管的事,无所不包,管粮管钱还要管人。可这个世界变化快,时至今日,村委会的职能还是老样子吗?
目前,《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订草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法规草案透露的一个重要信息是:村委会的职能,变了,从主管生产转向乡村基层的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
村委会职能转变,在人口结构、产业结构、社会结构嬗变之外,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资产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何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一言以蔽之,就是让资产变股权,让农民当股东。
这项改革,明晰了每个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产权份额,集体资产由村民“共同共有”变为村民“按份共有”,产权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改革明晰了产权,改变了集体资产看似“人人有份”、实际上“人人无份”的状态,真正做到“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农民开始享有分红,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初步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民收入水平显著提高。
在申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明确目标是:到2017年,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乡镇级集体资产界定,积极开展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到2020年,本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应改尽改,确保全面完成;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明显推进。
伴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应运而生的,是“三会四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法人财产权、出资者所有权、出资者监督权、法人代理权。
在城市化快速发展地区,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按份享有集体资产、参与经济管理,分享收益,解决长期因为土地征收、资产处置、财务和收益分配管理引发的社会矛盾,就必须从制度上遏制“小官巨贪”。“三会四权”,正是产权改革中保障改革成果的制衡机制,让农民成为集体经济的投资主体、决策主体和受益主体。
与“三会四权”密切相关的,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平台,纳入全市管理网络,实行实时查询和监管,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因此发生了根本变化。其中,闵行区最早建立了农村集体不动产公共招租平台,进一步规范租赁程序,防止低价出租的现象,不断提升产业形态。嘉定区对农村集体土地、物业出租进行监管,并建立了专门的监管平台,对出租年限、租赁价格、租赁收入到期未收、未及时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等情况进行监管。
这些变化,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新型监督机制得以建立。对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如投资、经营、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都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原来由少数干部掌控,乃至随意支配集体资产、监督缺位的状况,由此改变,“小官巨贪”也因此得以预防。同时,这些改变也有效地遏制因资产处置不公、收益分配不平等问题引发的上访现象,较好地化解了党群矛盾、干群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无论是“三会四权”,还是集体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平台,都让“钱的事”有了新的管理主体和管理制度,这也为村委会从经济管理中抽身,实现职能转变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此后,村委会又将如何致力于乡村基层社会的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
法规草案给出的思路是:开展农村社区民主协商。那么,谁来协商?协商什么?怎么协商?
法规草案第33条说:围绕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事项,村委会组织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驻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非本村户籍居民,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邀请政府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社区民主协商。
换言之,要协商的,是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来协商的,身份多样;协商方式,不拘一格。
就这样,在今后的日子里,村委会将依法转变角色,不管钱了,但身上的担子却不轻——乡村基层是否井然有序,村民自治是否充满活力,还要看村委会的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