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道大挪移 违法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增设了“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的规定。昨天,交警总队高架支队四大队在沪闵高架设卡进行了现场查处。
下午3时许,沪闵高架近中环虹梅立交处,一辆皖N号牌的小面包车从莘庄方向往上中路隧道方向一次性连续变换两根车道,从3号车道一下子转到了5号车道,导致后方车辆一阵手忙脚乱。
交警在前方将小面包拦下,司机王先生是一名快递员,他说自己路不太熟,发现开错了道就赶忙拉出来,怕错过匝道口。“我知道有新的规定,但没去了解。以后一定会注意。”根据新条例交警对其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据统计,昨天本市仅高架道路就查获连续变换两根车道违法行为116起。
请人代记分 被罚
新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他人替代记分,禁止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昨天上午,徐汇和宝山警方分别查获一名持他人驾照处理违法的男子。
昨天上午,违法驾驶人刘某携带同事许某的驾驶证,冒充许某来到龙吴路2138号徐汇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要求处理交通违法。窗口处理民警通过照片比对,发现刘某与驾驶证主并非同一人,经进一步现场询问,刘某供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据他交代,因自己的箱式货车违法行为较多,一本驾驶证处理不完,故向同事许某借用驾驶证代扣分。依照新条例,徐汇交警支队将对其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目前,徐汇警方正在调查联系被代记分人许某,也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宝山交警识破的一名代记分者,则是替老板来代记分的,双方均受到警方处罚。
占用小车道 记分
在浦东S20道口外圈华夏路进口处,3月25日起,一块新的禁令标牌提醒过往大型车驾驶员不得驶入小客车专用车道。
昨天上午7时30分许,一辆冷冻食品货车驶入客车道,被浦东交警拦下。交警依据新《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禁止货运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客车专用道行驶,对驾驶员做出记3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