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想着人都受伤了,按照常理把该赔的都赔了,事情就结了,不想和对方太计较,甚至还处处替对方着想,比如:去公立医院治疗,用便宜的药品,用医保卡支付,少买辅助器具,家人照顾节省保姆费,带病坚持上班等等。但是,等到协商赔偿的时候,肇事方、保险公司不但不领情,还到处扣减。更有甚者,虽经三番五次找肇事方协商,还把发票、病史资料等原件交给对方,结果却一拖再拖,最后无奈起诉到法院时,对方却“躲猫猫”拒不出庭,法官、律师都束手无策,案件处理起来难度很大,程序异常复杂,赔偿金额也大受影响。尤其是金额不大的“三期”赔偿案件,对方不会在乎,伤者自己又没能力起诉,按照市场行情聘请律师费用很高,又不划算,真是左右为难。
“新民交通法援”律师指出,上述种种问题,都是因为伤者处理事故的思路和方法出现了严重的错误。伤者从来没有接触过专业的法律诉讼程序,更没有经过系统的法律思维训练,总是按照生活常识或者既往工作经验来理解和处理事故赔偿。其实,法律思维和诉讼程序与伤者的理解有很大不同,法律诉讼程序讲究规范和证据,法律赋予伤者的权利,必须要求伤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去行使。如果肇事方、保险公司都是按照这个程序在处理,而伤者自己却抛开这个程序,自行其是要求赔偿,双方永远协商不到一起,结果就是伤者总觉得“委屈”、“心寒”,拖到最后既耽误了时间,也浪费了精力,还做错了事情。
法援律师提醒伤者,千万不要一厢情愿地替对方考虑,一片好心未必符合事故处理的程序和要求。现在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成熟的赔偿流程,伤者既不能完全按照肇事方、保险公司的说法行事,也不能随便听信非专业人士的意见。如果碰到困难,可以随时联系“新民交通法援”公益平台。
本报记者 程绩
“新民交通法援”是《新民晚报》旗下“公益法律服务新媒体”,专注指派优质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法律服务,承诺不向伤者收取任何费用,案件结束后由肇事方承担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