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有待先决条件的达成,包括取得所需的监管批准及中远海控股东批准。目前持有东方海外68.7%股份的控股股东已订立不可撤回的承诺,同意接受此次要约。
同时,中远海运和上港集团承诺在交易后至少两年内继续聘用东方海外现有员工并维持现有薪酬及福利体系。除此之外,联合要约方有意保留东方海外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并将东方海外的总部及管理职能继续留在香港;中远海控将进一步发挥双方的全球网络优势,为香港的经济繁荣与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发挥作用。
中远海控下属中远海运集运与东方海外两家公司集装箱船队总运力合计将超过290万标准箱(含订单),经营船队超过400艘,同时,航线网络布局将更加完善、均衡,在全球集装箱航运业的领先地位将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