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中国新闻
     
本版列表新闻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2017年07月31日 星期一 放大 缩小 默认   
民政部公布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两项行业标准
募捐平台不得发布个人募捐信息
于明山
  本报北京今日电 (驻京记者 于明山)民政部昨天公布,将从8月1日起实施《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推荐性行业标准,明确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募捐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新规要求,在募捐平台上进行募捐的主体应是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平台本身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募捐平台应验证慈善组织的登记证书、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平台为慈善组织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应在页面显著位置公布慈善组织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募捐方案、联系方式等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平台不应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个人提供公开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两项行业标准还要求,募捐平台应平等、公正地对待公开募捐活动,建立统一、公平的信息发布机制,为全国范围内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不因慈善组织的地域或规模发生服务差异,不应拒绝服务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募捐平台应对公开募捐信息进行合理排序和展示,并提供公平公正服务,不应有竞价排名行为。捐赠资金应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不应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募捐平台应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至少每半年向社会公告一次运营情况,并接受社会质询。

  目前全国有13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新规对募捐平台的评价、监督、退出也作出明确规定,1年内不达标或违规处理累计2次,或产生重大社会负面问题,或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的,取消指定,2年之内不得重新申报。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A01版:一版要闻
   第A02版:要闻
   第A03版:要闻
   第A04版:要闻
   第A05版:阅读上海100胜30
   第A06版:随笔/评论
   第A07版:上海新闻
   第A08版:上海新闻
   第A09版:科创上海
   第A10版:2017年夏令热线特别报道
   第A11版:财经新闻
   第A12版:中国新闻
   第A13版:国际新闻
   第A14版:文体新闻
   第A15版:文体新闻/文娱
   第A16版:体育/文体新闻
   第A17版:文体新闻/体育
   第A18版:夜光杯
   第A19版:夜光杯
   第A20版:阅读/连载
   第A21版:新民健康/互动
   第A22版:军界瞭望
   第A23版:军界瞭望
   第A24版:广告
募捐平台不得发布个人募捐信息
有效遏制非理性对外投资
双台风“纳沙”“海棠”袭台闽
开赌局吸引“高端人士”
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焕宁被撤职
广告
新民晚报中国新闻A12募捐平台不得发布个人募捐信息 2017-07-31 2 2017年07月3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