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宋庆龄基金会接受中静实业(集团)董事长高央先生捐赠的企业97.5%的股份,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公益项目,成为中国大陆公募基金会接受股权捐赠的第一个“吃螃蟹者”。由于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出台前国内股权捐赠在法律上不甚明确,捐赠后的运作、监管也面临诸多挑战。
在六年的实践中,基金会走过的每一步都以法规政策为准绳,以基金会章程为依据,以加强风险控制为重点,始终以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公益性、公开性、公信力。运作近六年来,股权捐赠产生了积极作用。与会专家学者在研讨中充分肯定了股权捐赠对于公益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并对创新监管架构、加强信息公开、完善法律法规等发表了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