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今年刚刚考入大学的李晶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到天津旅游,三天后又乘车返京。
因为想有个好的乘车环境,李晶特意选择了有空调的软卧车厢。但是一上车,她发现列车上“烟雾缭绕”。李晶发现,虽然乘客是在抽烟区抽的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软卧间的门只要一打开,烟味就钻了进来,让她特别不舒服。
李晶经过观察发现,在她乘坐的往返两列列车上均设置有吸烟区,在列车吸烟区抽烟的人里面,不但有乘客还有列车工作人员,乘客似乎已经见怪不怪,没有人阻止,工作人员也没有对乘客的抽烟行为进行劝阻。
李晶认为,在她乘坐的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在结束了旅程之后,李晶向国家铁路局运输监督管理司反映了上述问题,也曾向北京市和天津市卫计委投诉举报,在反映情况无果后,李晶起诉到法院。李晶请求法院判决哈尔滨市铁路局赔偿其购票款102.5元,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专家委员、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表示,虽然近年来各地禁烟力度不断加大,但之前没有人因为公共场所吸烟而起诉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这个案子是第一次,所以可以说“意义重大”,如果胜诉的话,将有助于推动普通列车禁烟。从这个意义上讲,本案可以看成是“中国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
据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