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量新兴行业不断涌现,多数行业已超出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划分的行业类别。因此,企业希望通过营业执照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来体现经营内容的创新性。针对新兴行业登记“无规范可依、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上海工商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表述上给予支持。
目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六个部门,已梳理了225个新兴行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名称表述,形成了《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目录》将成为本市政府部门对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实施行政管理的权威标准,保障行政管理的统一,使新兴行业企业在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和经营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认同,切实解决新兴行业企业“身份认证”难题。
《意见》明确,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需求导向,坚持协同推进。对于新兴行业,由联席会议审议确定,审议标准包括新兴行业是否区别于传统行业、是否确有社会需求、是否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法律法规是否明确禁止等等。同时,《目录》将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更新一次。通过建立机制,批量确定分类标准,实现过去个案式支持向普惠性政策支持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