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费用捉襟见肘
近年来,明星片酬疯涨一直困扰着中国影视业的发展,有些影视剧组的明星片酬几乎达到了制作总成本的70%甚至80%,一部成本为3亿元的电视剧,明星就要拿走2亿元片酬。如周迅、霍建华主演的《如懿传》,两人片酬竟高达1亿多元。而在美国、日本、韩国,演员片酬一般只占电视剧投资的10%至20%。明星高片酬致使服装、道具、制景等其他投入严重不足,也使整个行业几乎都在“为明星打工”。在“如何推动国产剧品质提升”的问卷调查中,人们对“限制明星高片酬”的呼声最高。
著名编剧高满堂指出,现在拍摄一部成本为1亿元的电视剧,要请到一些当红小鲜肉,片酬都基本在7000万元至8000万元之间,只有两三千万元留给导演、编剧、团队和后期制作。制作费用捉襟见肘,使作品中的垃圾大量出现。
真正遏制并不容易
问题是,备受质疑的明星天价片酬,是否会因这一纸“意见”出台得到遏制?记者采访了一些影视人,他们虽对这一限薪“意见”表示欢迎,但对实际效果并不乐观。因为这只是行业协会的一种“意见”,不具强制性,在具体执行时仍有模糊空间。
上海广播影视制作行业协会会长杨震华说,对明星提出限薪要求总比没有限薪好,这是有意义的。但真正要把明星高片酬降下来并不容易,需要有更多细则出台。全部演员的总片酬规定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但明星仍可找到方法进行规避。如演员能以投资方式参与分账;演员可兼顾问、策划、导演、出品人,以各种名分增加收入;演员还可用自家公司名义“消化”片酬……
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会长尤小刚说,更奇怪的是我们这里的明星高片酬还不用交税,拿的都是税后的净收入,税都由影视公司代扣代交。美国好莱坞明星片酬虽高,但大部分都交了税。我们的税收管理必须跟上,要通过对明星高片酬的高税收把片酬真正压下来。
多管齐下方能奏效
明星畸形的天价片酬并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仅凭四大行业协会的一纸“意见”就能使这一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并不现实。去年9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就曾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购播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级电视播出机构在电视剧购播过程中不得指定演员、划定明星演员范围、以明星演员为议价标准。这说明,助长明星片酬疯涨的“唯明星论”早已受到政府部门的关注。但要真正改变这一市场乱象,引导行业良性发展,难度依然不小。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明星不愿降片酬,剧组为满足成本配置比例,只有提高制作成本一途。这是否意味着天价片酬要靠天价投资来平衡?若这样,会在客观上加剧市场风险。因此,要真正消除这一顽症,需要多管齐下,总局在颁发电视剧、网络剧播出许可证时,能否将成本配置比例纳入审核?明星高片酬如何用高税收进行平抑?如何防止影视公司为明星税收代扣代交?明星自己不交税是否应视为偷税漏税?
正如新一届中国视协主席胡占凡指出的:“电视剧的大量资本都流向了明星,这是不正常的。”他表示,明星报酬高于其他演员或工作人员是合理的,但明星片酬畸高就会严重影响电视剧行业的健康发展,这需要广电、审计、税务等多个部门下决心共同制定量化标准、实施细则来解决。
本报记者 俞亮鑫